原告李女士诉称,某日其在路边摊上偶然遇到个卖古玩、古董的商家。一番交谈后,李女士对古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之后,李女士通过浏览某收藏网站发现了程先生的深坑古玩网店,经过咨询,在程先生处陆续购买了书、银元、经文、手表、玉蝉等货物,并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共计支付货款一万余元。收到货后,李女士觉得部分货物与网店上的图片不一致,要求重新发货。程先生第二次邮寄后,李女士认为货物是新品,并非古董,遂要求退货、退款,程先生不予退货。之后,李女士在网上就其购买的物品进行鉴定,结果大部分为现代仿古制品、高仿货、低仿品,在微信中要求退款,双方协商未果。李女士遂将程先生、某收藏网站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其购物款并赔偿其三倍赔偿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首先,李女士与程先生之间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对交易物品的价格、收货地址、物品名称等进行了协商,且程先生有发货的事实,李女士亦支付了价款,依据上述事实,可以认定李女士与程先生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其次,在签订合同前,原告已通过在网上询价、看货,之后才决定向被告购买。物品的买卖价格系由原、被告双方协商后确定,属双方自愿买卖,故不存在原告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买卖合同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事实。首先,依据聊天记录,被告并没有对物品的制作年代、材质等作出介绍及承诺,仅有过生坑货的陈述,故相应的交易风险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就原告所提交的证据为网上鉴定意见,该鉴定意见由原告自行委托,且仅依据网上图片所出的鉴定意见不能证据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原告主张欺诈,但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有欺诈的故意,法院难以认定。结合该行业的特点,原告所主张欺诈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再次,对于原告主张的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原告退货,但依据其提交的证据,原告曾与被告程先生协商换货,双方未就退货达成一致意见,其所提交的证据仅为快递单号及自述说明,法院难以认定退货事实。此外,原告诉请涉及的物品并非在某收藏网站的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销售,李女士主张某收藏网站承担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古玩交易是一种特殊商品交易。古玩蕴含着历史文化的沉淀,承载着制作人的情感工艺,缺乏替代性和可比性,超出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能涵盖的范围,难以确定统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尤其是对于市场上大量存在的未经权威机构鉴定的古玩而言,其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判断。
古玩交易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行规,比如“买卖全凭眼力,真假各安天命”“藏品当面验货,售出概不退换,货款两清”,还有经常被提到的“捡漏”,即以很便宜的价钱买到很值钱的古玩,以及“打眼”,即花高价买了很便宜的东西或假货。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参与此类交易都是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不能确定的风险是当事人必须考量的交易成本,当事人在两者相权衡的基础上自由决定是否交易。换言之当事人在古玩交易中理应负有比普通商品交易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否则一旦允许随意退换货,交易成本将大大提升,交易安全也无法保障,最终只会对交易起到消极作用。
行规作为交易习惯的集合,传承千百年,在商业实践中对于规范同业者的经营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保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对业内人员以及社会的影响有时比法律更为直接、具体。这种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为法律所认可和肯定。我国《合同法》第61条就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古玩交易类物品属于特殊商品,对于特殊商品的交易,民间的交易习惯是由买受人通过实物查看自行判断商品价值,并与出卖人达成交易合意,即便买受人确实对商品质量存在误判,也不构成法律上所认可的重大误解。但是,若出卖方对古玩交易类物品的年代、材质等内容存在误导性说明,对买受人订立合同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直接关系买受人订约目的及重大利益,应当认定存在重大误解。
本案中,李女士在签订合同前,已经在网上询价、看货,之后才决定向被告购买。物品的买卖价格是由原、被告双方协商后确定,属双方自愿买卖,故不存在原告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买卖合同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事实。李女士意图花费较低的价格“捡漏”,利益与风险并存,其应自行承担此次古玩交易中的风险。
答: 很多藏友都希望能遇到价格便宜的宝贝,也就是俗称的“捡漏”。但是,古玩的市场是比较复杂和混乱的,需要真材实料才能分辨。想要“捡漏”,首先要了解自己所收藏领域的知识,比如历史、工艺、材质等等。 可以多参加一些鉴定培训课程,或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其次,要谨慎购买,不要贪便宜盲目出手,可以先多方查阅资料,对比不同商品的价格和质量,再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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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另外,也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为了“捡漏”而急于求成,古玩市场上的好东西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耐心和毅力。如果想找到真品低价入手,除了以上方法外,也可以多留意一些小型拍卖会或闲置平台,也许会有意外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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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古玩的市场波动较大,价格起伏频繁,不像其他投资理财方式那样稳定。 购买古玩的藏友要做好充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毕竟不是所有的文物都能够保持升值趋势。 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流通存在也可能会给您的收藏带来损失。此外,古玩鉴定的门槛较高,需要专业知识来判断真伪,而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士会利用藏友对知识的缺乏来进行欺诈,所以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和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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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想投资古玩,建议持之以恆学习相关的知识,多多参与考察和鉴定的活动,积累经验。同时也要做好资金管理,不要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古玩市场,避免因为单一投资而带来的财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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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和店铺非常重要,可以尽可能地去一些信誉良好、有专业评估系统的平台进行交易。注意观察卖家信息,查找其资质证书以及评价记录,避免轻易相信虚假的信息和诱人的低价商品。 在购买前要详细询问商品来源、历史背景等问题,如果卖家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解释含糊不清就应该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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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交易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权益,比如不要先支付全部款项,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第三方担保方式。 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明确双方责任,避免日后纠纷。最后,如果遇到任何可疑情况,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收藏协会、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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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说的对啊!这些年古玩的市场越来越热了,很多人都想通过收藏来赚取利润,但真的懂行的人不多。像我这样的新手很容易被骗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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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碰过两次“捡漏”,结果都是亏本倒手,深受打击!感觉很多所谓的古玩鉴定专家都只是忽悠人。还是学学辨别真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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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古玩虽然很有收藏价值,但是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能急于求成。多积累一点知识,谨慎出手才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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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专业鉴定师,我经常看到很多藏友不经过任何鉴别就拿高价的古玩回家收藏,最后发现是假的或伪品的居多。 真的要慎重啊!不要被表面光鲜迷惑,仔细观察细节才能分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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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标题很有道理!毕竟古玩市场复杂无比,有太多不确定因素, “捡漏”成功的概率很低的。收藏古玩还是要踏实、理性地去了解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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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以前收藏了很多老物件,都是他一生打拼下来的财富了,现在想起来特别珍贵,因为他们都是真的年代久远的老物。所以我觉得真东西是有价值的,不应轻易流失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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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啊,网络上很多所谓的古玩鉴定平台简直就是忽悠人的地方,信息缺乏真实性,还有一些“专家”只会吹捧和夸大其词,让人难以辨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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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认同你的观点!我觉得 “捡漏”其实只是极少数人能够碰到的运气,大多数藏友还是要踏实学习,积累经验,才能真正做出正确的判断。不是每个古玩都能成为财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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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塊“老黄铜”,结果送去做鉴定发现是假货!可见古玩市场风险很大,一定要小心谨慎,别让贪婪蒙蔽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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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交易古玩就像在玩一场博弈,需要对古物有所了解并且具备辨别能力才能不被欺骗。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在古玩市场找到属于自己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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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会有人这么谨慎对待古玩的交易!我还以为只要买的东西看着漂亮就足够了。看来以后一定要做好功课,多学习相关知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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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时候古玩不是为了赚钱,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收藏爱好,真爱的人不会过度关注价格风险,而是更看重物品背后的故事和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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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捡漏”的风险也并非不可控,只要我们能够通过学习、积累经验,结合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成功的概率还是可以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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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玩的市场确实乱象丛生,很多商家为了利益不惜欺骗甚至販售假冒伪劣商品,藏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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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爱好古玩,也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慢慢提升了自己的鉴别能力,感受到了收藏的乐趣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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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对待古玩的市场投资,不要盲目跟风炒作,更要注重收藏的文化价值和自身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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